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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贤等三片区早搬有奖

2007-10-9 10:44:06
      今天上午,记者从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了解到,10月25日前,聚贤、顺河街和茂新街三片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交验空房的居民,将额外得到奖励费,额度为原拆迁房屋评估单价的10%。
    10月1日,聚贤、顺河街、茂新街三个集中安置片区正式动迁。按照拆迁公示,这三个片区搬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28日,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至2007年12月30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拆迁人在搬迁截止日期前签订拆迁补偿、房屋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按照拆迁政策,拆迁人对在拆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私有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发给搬迁奖励费5000元;在搬迁截止日之前每提前一天,再发给500元提前搬迁奖励费。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合计不超过10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棚改片区居民拆迁积极性,天桥区决定,在茂新街、顺河街、聚贤三片区拆迁工程中,凡在10月25日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交验空房的居民,将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费,额度为原拆迁房屋评估单价的10%。今天上午,记者在聚贤社区看到了由天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和拆迁办贴出的《关于茂新街、顺河街、聚贤三片区货币补偿增加奖励费的说明》。据了解,这是根据《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拆迁人可适当给予奖励”,与拆迁人协商后达成的协议。
    目前,聚贤、顺河街、茂新街三个片区已公布出18栋高层和多层安置楼的设计图,这18栋楼将先期用于聚贤、顺河街、茂新街三片区的居民安置。记者了解到,在已公示的设计方案中,阳台面积按一半标注。但在回迁安置时,阳台将进行统一的封闭,面积按照全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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