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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政府就“钉子户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2007-3-31 12:55:00
■独家调查:本网记者连线重庆 “钉子户”别“钉”死了公共利益 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区长黄云向媒体通报事件情况 人民网重庆3月31日电 记者张加林摄影报道:今上午10时,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在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区长黄云就近日来沸沸扬扬的杨家凭“钉子户”事件作情况通报说明。 ◆法院责令“钉子户”4月10日前搬迁 新闻发布会上,区长黄云通报,九龙坡区法院已于昨日下午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于2007年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否则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仍然希望拆迁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 黄云说,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对此事一直高度重视,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的原则,理性、妥善地处理好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分歧,对当事双方合法、合理的诉求都将给予尊重和保护,反之,绝不迁就。在强制拆除前,区政府仍然希望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将尽最大努力推动协商解决。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区长黄云展示事件相关图片 ◆鹤兴路旧城属年久失修 亟待改造 黄云介绍了鹤兴路旧城相关情况。他说,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地处九龙坡区商业核心地段,紧邻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和轻轨杨家坪站,有住宅204户,非住宅77户。住宅户全部为非成套住宅,无厨无厕,无天然气和下排系统,其中有159户的面积不足35平方米,最小的不足8平方米。 该片区80%的房屋系上世纪40、50年代前修建,多数为穿逗夹墙等简易结构建筑,年久失修,危旧破烂。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72.2%的建筑系危房,并多次发生火灾和垮塌事故,近10多年来,被市、区两级列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重点监控及整改片区,安全隐患极为严重。同时,该地段位于连接步行商业区内外的重要通道,人、车流量较大,在未实施拆迁以前,人行道路狭窄且破损严重,最窄处不足1米,导致交通拥堵。 该片区几附近居民都急切盼望对该片区实施改造。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呼吁政府加大力度,为消除该片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杨家坪中心区域城市形象而对鹤兴路早日进行彻底改造。 ◆鹤兴路旧城改造片区的规划 按照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04年,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联建的方式启动了对该片区的改造,开发建设“正升—百老汇广场”项目。该项目原国土批准用地面积为2.35万余平方米,其中,已实施的杨家坪环道、大件路、轻轨站和待建的公交换乘站等市政设施建设用地约1万平方米;办公、商用、住宅综合建设用地为1.3万余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繁荣杨家坪商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动迁工作有序 绝大部分居民顺利拆迁 黄云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城市拆迁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房管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的规定,当时被拆迁人在片区内公开投票选择评估机构,投票结果为重庆金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当选,九龙坡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2004年8月18日,通过现场勘察与评估,重庆金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被拆迁片区现场公示了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此后,重庆市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该评估结果予以了确认采信。 2004年8月31日,拆迁人持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资金证明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申报资料,向九龙坡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拆迁许可申请。 2004年8月31日,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审核,依法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九拆许字〔2004〕9号),并同时发布了拆迁公告。 拆迁人按照《拆迁条例》及市、区两级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杨家坪鹤兴路片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即: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实物安置)两种补偿安置形式供被拆迁人选择: 一、货币安置: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片区被拆迁人公开投票选择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货币补偿价格,即平街层营业用房砖混结构18841元/㎡、平街层以上营业用房砖混结构3785元/㎡计算补偿。被拆迁人杨武如果选择货币安置,可得到247.75万元的经济补偿。 二、产权调换:对于现房安置的,地点在谢家湾正街艾佳沁园C栋平街层。结算方式: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评估机构评定的价格平街层营业用房砖混结构18841元/㎡、平街层以上营业用房砖混结构3785元/㎡,安置房按建筑面积12600元/㎡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对于过渡安置的,地点有斌鑫世纪城二层、四层、五层范围内的营业用房;鹤兴路拆迁范围内新建房屋负一层的营业用房。结算方式: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评估机构评定的价格,即平街层营业用房砖混结构18841元/㎡,平街层以上营业用房砖混结构3785元/㎡,在安置房中,斌鑫世纪城内建筑面积二层17000元/㎡、四层4500元/㎡、五层3500元/㎡;鹤兴路拆迁范围内新建房屋负一层建筑面积17000元/㎡,结算产权调换差价。过渡期间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发放经济损失补助费至安置。 黄云说,该项目拆迁公告搬迁期限是2004年9月5到10月4日,共计30天,共拆迁12574平方米,住宅204户,5747平方米,非住宅77户,6780平方米,住宅最小面积是8平方米,非住宅最小面积大约是5平方米。该项目动迁实施得到大多被拆迁居民的支持,曾经出现排队签协议等情况。 在204户被拆迁的住宅中,有195户住宅困难户享受了户均35平方米的保障,对16户住宅非拆迁人适当提高补偿,有效化解安置矛盾,确保拆迁工作的实施。 2006年8月,经过拆迁人与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除杨武一户外,该片区的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均协议搬迁完毕。 【1】 【2】 【3】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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