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分站:
全国总站
用户名: 密码: 验证: 忘记密码
首页 | 资讯 | 商铺 | 招贴 | 论坛 | 家教 | 家庭中心 | 地图 | 工作 | 品牌 | 老板通 | 我傲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招贴频道首页 招贴栏 免费发布 分类列表 我的招贴  
辽宁沈阳报纸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广告024-62809866
发布日期:2008-7-8 10:31:12 收藏此页
公告、声明等是根据当地工商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在当地市级报纸或当地工商局指定的报纸,或全国性报纸上发布公示、公告、声明、启示等,以此对外界公布的一种必须程序。
   
   我公司全程代理以下媒体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发布业务:
《沈阳晚报》《辽沈晚报》《沈阳日报》《华商晨报》《时代商报》。 

   1. 刊登公告、声明、单位通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丢失需单位开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经*复印件。
   3. 房产证丢失需当地房产部门或所在地房管所开登报介绍单加盖公章节或证明。
   4. 寻车启事需保险公司加盖公章登报介绍单。
   5. 公章丢失需工商局开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复印件。
   6. 支票丢失需单位开证明,只写“丢失"不能写“作废",如写“作废"需法院登公告。
   7. 寻人启事需居委会或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经*复印件(只寻弱智老人、小孩或智残者)
   8. 护照丢失需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开证明、经*复印件
   9. 契证需所在地(或市)财政局开介绍信或挂失单。
   10.工作证、残疾证需单位开介绍信。
   11.各种证件正副本中的正本或副本为一个证,正副本即按两个证收费。
   12.票类中多张(3张以上含3张的)但号码连续可以按首尾两个号收费。 

地  址:和平区北四经街28号3楼
邮  编:110004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24-62809866 15998114008 
信  箱: bygg114@yahoo.cn 
网 址:http://www.sysmggw.com.cn
q q: 645091877
发布人:崔洪举  联系方式:024-62809866 15998114008
  以上内容均网民提供,目的在于给网民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由信息提供者负责。小区联线不负责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等问题。如有问题,请致电010-62162965-6023。